北京體育大學進一步調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0-04-2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北京體育大學進一步調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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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體育大學進一步調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通知 正文

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CSC”)的部署,結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為了進一步推進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實施,現(xiàn)將選派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及推薦程序
選派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CSC要求的“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依次執(zhí)行培養(yǎng)單位選拔、研究生院組織評審專家審核評定、學校推薦三個工作步驟,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推薦申報人選。
1.各培養(yǎng)單位審核、推薦
各培養(yǎng)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研究生培養(yǎng)的實際需要,認真做好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材料審核等工作,推薦符合條件的研究生。
各培養(yǎng)單位對申請人及其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確定是否推薦、推薦排序及培養(yǎng)單位推薦意見。
2.研究生院審核、上報
各培養(yǎng)單位的推薦候選人名單,經(jīng)研究生院復核審定后,對申請留學身份為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生的申請人,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將按CSC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學校推薦候選人,并由研究生院上報CSC。
二、申請條件
1. 申請人應符合《202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中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
2. 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生申請留學期限不得超過申請人學制的1/2。留學期間,學校保留申請人的研究生學籍,但申請人不得提交學位申請、畢業(yè)申請。
3. 研究生院根據(jù)各培養(yǎng)單位推薦意見確定推薦候選人名單,并完成相關申請材料接收、上報。未經(jīng)校內選拔,學校不予推薦;CSC不直接受理在校生個人直接提交的申請。
三、具體工作要求:
1.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項目:
(1)4月24日(周五)前,各院系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填寫推薦意見,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薦名單匯總表、院系推薦意見表。各院系留存全套申請材料,擬定于5月1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備案。
(2)4月28日,研究生院審定并公布擬推薦名單。
(3)4月30日晚24時前,列入推薦名單的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完成網(wǎng)上報名。
(4)5月12日前,學校向留學基金委上報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
2. 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生項目:
(1)申請人郵件提交材料截止時間為5月15日(周五)。
(2)5月22日(周五)前,各院系應確定推薦排序,填寫推薦意見,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匯總表、院系推薦意見表。各院系留存全套申請材料,擬定于6月19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備案。
(3)6月2日,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并填寫專家評審意見表,審定并公布擬推薦名單。
(4)6月10日晚24時前,列入推薦名單的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完成網(wǎng)上報名。
(5)6月19日前,學校向留學基金委上報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
錄取結果請關注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
北京體育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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