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漢工程大學考研錄取工作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7-08-0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武漢工程大學
2016年武漢工程大學考研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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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漢工程大學考研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5〕9號)和湖北省2016年研招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學校成立復試工作督察組,由紀委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紀委、研究生處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受理舉報、安排巡視員對學院復試組織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學院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等為主要成員,包括相關領域的專家(一般應有副教授以上職稱)若干名,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專家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負責處理復試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學院按招生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專家5人以上組成,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單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考專業(yè)的復試工作。復試專家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
  學院成立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任組長,負責對考生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必要時組織核查考生的初試試卷。

  二、復試要求

  1.各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及湖北省招辦《關于做好2016年碩士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武漢工程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辦法》為基礎,結合本學院的實際情況,形成完善的復試工作方案和具體實施細則并嚴格執(zhí)行,確保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guī)范。各單位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應包括:復試分數(shù)線、復試時間,擬招生人數(shù),復試內容、形式、程序、要求等,各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經(jīng)研究生處審核后復試前在本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
  2.各學院應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復試工作。各學院根據(jù)學院招生計劃數(shù),一般按照120%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yè),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學院及時退回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便學校對學院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3.各學院應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guī)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各學院設立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和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調查處理。
  4.各學院應以考生為中心,通過設立考生等候室、考生引導員、考生qq群等方式加大對考生的服務,尤其要耐心回答淘汰考生的咨詢和疑問。
  5.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并做好資料保存。
  6.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布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復試和總評成績。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一)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根據(jù)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關于“報考條件”的要求,嚴格審核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尤其應加強對考生學歷、學籍的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資格審查工作組組織實施??忌膱罂夹畔⒁袁F(xiàn)場確認的信息為準,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具體要求:(1)檢查證件,誠信評判。復試前,學院將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強化誠信要求,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請考生在4月20日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根據(jù)報考條件,所有擬參加復試的考生根據(jù)本人情況,攜帶以下材料參加復試:a、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或成績單;b、所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畢業(yè)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c、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所在學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該生已通過成人高考且2016年7月能準時畢業(yè)的學籍證明;d、所有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和通過自學考試獲得的畢業(yè)證;e、政治審查表一份(點擊下載)。
 ?。?)交納復試費100元。
 ?。?)通知書需郵寄的考生填寫錄取通知書寄達地址及郵編。
 ?。ǘ驮?br />   復試一般由專業(yè)課考試、外國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查三項組成,工商管理(MBA)專業(yè)學位類別增加政治理論考試科目。
  1.專業(yè)課考試
  筆試科目以我校當年的招生簡章為準,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由各學院自行命題、閱卷,滿分為100分。時間地點見各學院復試細則。
  2.外國語能力測試
  外國語能力測試分為外國語(英語)口語、外國語(英語)聽力測試(面試)兩種形式。外國語聽力測試滿分30分,測試時間30分鐘。外國語口語測試滿分20分,測試時間由測試教師把握,原則上不得少于10分鐘??梢酝ㄟ^對話形式進行,也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試題,由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題目。
  3.綜合素質考查
  綜合素質考查滿分50分,測試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專家組以面試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含誠信考核)、心理健康狀況、綜合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查。學院組織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學科導師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綜合素質考查。各復試專家組要充分利用考生的誠信記錄,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專家組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學院資格審查工作組審查考生的初試試卷。
  4.政治理論
  管理類聯(lián)考考生的政治理論考試形式為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由管理學院在復試中進行,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yè)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yè)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錄取,由考生報考學院組織考試。
  6.跨大學科門類的考生需加試一門與專業(yè)相關的課程。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錄取。
  7.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須按“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各學院應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yǎng)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yè)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jīng)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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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檢工作由學校在復試時統(tǒng)一組織進行。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招生類別的考生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表(常規(guī)體檢項目,含血常規(guī)、肺部X光片等,體檢表需經(jīng)醫(yī)院蓋章)的,可不參加校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依據(jù)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忌鷾蕚湟淮缃诿夤谡掌?張,按照校醫(yī)院指定時間和要求體檢,體檢費35元,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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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復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評分,其中外語聽說測試占30%,專業(yè)筆試占50%,面試占20%。復試成績=面試成績(50分)*40%+外國語(翻譯、寫作、聽力、口語)成績(50分)*60%+專業(yè)課筆試成績(100分)*50%。
  2.初、復試總成績按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計算。其中,初試4門考試總成績應按百分制進行折算。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誠信考評不合格者、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跨大學科門類加試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和錄取。
  3.各學院3月24日前上報擬錄取考生復試成績,并及時在學院網(wǎng)站或公示欄公示復試結果,3月26日前研招辦公布擬錄取名單,考生如有異議必須在10日內提出申訴。

  四、調劑

  1.調劑基本條件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工作要求
 ?。?)調劑考生3月18日起(含校外單位調劑和本校內部調劑)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辦理調劑手續(xù)。
 ?。?)學校將根據(jù)考生所在學校、學科背景、科研潛質、綜合素質等情況確定接受調劑名單。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tǒng)一安排。

  五、破格工作

  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原則上不搞破格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yè)以調劑外單位線上生源為主,破格錄取為輔。破格條件嚴格按照武漢工程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的規(guī)定》(校研2014(14)號)執(zhí)行,破格申請(報考學院院長簽字蓋章)遞交截止時間為3月21日17:00。

  六、錄取

  1.復試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參與錄取排名。
  2.考生按總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新生報到時,學校將對考生報考資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符合者,取消錄取資格。
  4.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公示10個工作日。

  七、其他

  1.各學院應高度重視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制度和責任制,認真做到嚴格程序、規(guī)范管理、有序推進、人性服務。
  2.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按要求對考生的初試試卷進行核查,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學校將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學院和個人,學校將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武漢工程大學研究生處
                                                                                                   2016年3月
武漢工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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