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范學院2015年護理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第二輪復試工作方案 正文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5]2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原則。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湖州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件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二)招就處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統(tǒng)籌與協(xié)調。
(三)監(jiān)察審計處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檢查。
(四)護理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學科帶頭人和研究生導師代表組成的護理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五)護理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本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組建學院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六)護理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成員名單須報校招就處統(tǒng)一備案。
三、復試要求與內容
(一)復試要求
1.初試總成績、單科成績均達到國家教育部2015年規(guī)定的一區(qū)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
2.采用差額復試。
3.一志愿考生享受我校“復試優(yōu)先和錄取優(yōu)先”政策。
4.申請調劑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調劑的基本要求,所學專業(yè)為護理學。考生可在2015年3月18日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
http://yz.chsi.com.cn),進入調劑系統(tǒng)選擇“湖州師范學院”進行調劑。
5.學校根據(jù)考生填報調劑志愿的時間、初試總分、初試單科成績、學習工作經(jīng)歷、復試通知書確認等綜合情況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二)復試內容
1. 復試由專業(yè)知識筆試(100分)、綜合素質面試(100分)和技能考核(100分)三部分組成。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
(1)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護理基礎學(25分)——姜安麗主編,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第二版、急危重癥護理學(25分)——張波、桂莉主編,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第三版、內科護理學(25分)——尤黎明、吳瑛主編,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第五版、外科護理學(25分)——李樂之、路潛主編,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第五版;題型:名詞解釋、簡答題、綜合分析題;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30%,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綜合素質面試內容:英語面試和專業(yè)素質面試,包括自我陳述(含英文)和回答提問兩個環(huán)節(jié);重點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反應能力、思想政治表現(xiàn)、專業(yè)思想、治學態(tài)度、社會實踐能力以及考生的儀表儀容等方面的情況;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40%。
(3)技能考核內容:主要測試考生基本護理技能,技能考核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30%。技能考核流程如下:考前抽簽決定考試內容→進入準備室準備用物→操作考試→離開考場。
(4)加試內容:社區(qū)護理學(50分)和老年護理學(5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加試題型:單選題、判斷題、名詞解釋、簡答題、綜合分析題;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加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復試小組制定面試的詳細提綱和評分標準。不同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一致。復試小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并做好詳細記錄。
3.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研究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成績60%和復試成績40%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12%+(綜合素質面試成績)*16%+(技能考核成績)*12%。
復試總分不合格者(專業(yè)知識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和技能考核加權平均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技能考核不合格者(成績60分以下)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完畢后,護理學院須將裝訂成冊的復試試卷、加試試卷、復試評分記錄、入學考試總成績、錄音錄像等整體過程資料上報校招就處備案。
四、資格審查
進入我校復試階段考生需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提交材料如下:
(一)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初試準考證打印件(準考證丟失需提供現(xiàn)場確認報名時的信息表原件);
(二)提交《湖州師范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報到登記表》(詳見附件1),并貼上照片;
(三)應屆生出示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蓋有高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
(四)往屆畢業(yè)生:出示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學士學位證書原件、身份證、準考證,并交一份本科畢業(yè)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教育部本科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一份;
(五)提供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六)遞交《湖州師范學院護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詳見附件2)。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的政治工作部門蓋章;有工作單位的社會考生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無工作單位的社會考生由戶口所在的街道居委會蓋章。
五、體檢
體檢由招就處統(tǒng)一組織安排在校門診部進行。體檢參照國家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 2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
六、錄取程序
(一)護理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小組的評分情況和入學考試總成績進行審核,對達到入學要求的復試考生進行綜合排序,并將結果上報校招就處。
(二)校招就處根據(jù)學院綜合排名,結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提出建議錄取名單,并報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三)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建議錄取名單進行審議,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
(四)校招就處對擬錄取名單進行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七、錄取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護理學院各復試小組按照集體把關、組長負責的原則開展復試工作。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復試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與公正。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成員全程參與復試和錄取過程各環(huán)節(jié),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jiān)督。復試期間,校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全體成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如發(fā)現(xiàn)復試工作中有違紀舞弊行為,一經(jīng)查實,對所涉及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對所涉及的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處理。
(三)實行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xiàn)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保持考生咨詢、申訴、監(jiān)督渠道暢通??忌稍诠酒趦认蛐驮囦浫」ぷ鞫讲樾〗M提出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護理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四)考生投訴電話:0572-2321139。
八、復試時間與安排
(一)復試時間:2015年4月9日~4月11日。
(二)復試安排: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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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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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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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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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報到、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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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業(yè)處
(東校區(qū)新行政樓310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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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7: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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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體檢(需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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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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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10: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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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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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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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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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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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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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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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面試、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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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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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州師范學院2015年護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報到登記表.doc
附件2:
湖州師范學院護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政審表.doc
湖州師范學院
2014年4月3日
湖州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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