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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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 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 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方式
2023 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約 1780 名左右 (含推薦免試生) 。最終招生總
人數以上級主管部門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的推免生人數以最 后推免生系統(tǒng)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所有學術型碩士學位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學制 3 年。法律 (非法學) 及 法律 (法學) 碩士專業(yè)學位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非全日制兩種,公共管理專 業(yè)學位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其他專業(yè)學位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在全日制專業(yè) 學位中,法律 (非法學) 學制 3 年,法律 (法學) 涉外律師方向、國際仲裁方 向學制為 3 年,翻譯學制為 2.5 年,其他專業(yè)學位學制均為 2 年。非全日制專 業(yè)學位學制均為 3 年。
三、招生專業(yè)
學術型碩士學位有 4 大學科門類 44 個學科專業(yè)、專業(yè)碩士學位有 8 個專 業(yè)類別對外招生。所有全日制專業(yè)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2023 年我校新增兩 個自主設置專業(yè) 0301Z7 教育法學、0301Z9 黨內法規(guī),新增四個交叉學科專業(yè) 0301J2 衛(wèi)生健康法學、0301J3 紀檢與監(jiān)察法學、0301J4 傳播法學、0301J5 法 治文化,共新增 6 個二級學科專業(yè)招生。具體詳見《華東政法大學 2023 年招 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四、報考條件
( 一)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 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 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必須于入學報到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 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 (境) 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 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滿兩年 (2021年 9 月 1 日以前畢業(yè)) 者;B、國家承認 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25 分 以上) ;B、修過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yè)本科課程,并提供該專業(yè)本科八門課 程合格成績單 (由本科院校教務處蓋章證明) 。
(4) 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 (非法學) 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 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 ( 一) 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 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 0301]的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 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不得報考) 。
(三)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 (法學) 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 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 ( 一) 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 (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 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 0301]的畢業(yè)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 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可以報考) ,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 (法 學) 專業(yè)學位。
(四) 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 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 ( 一) 款中第 1、2、3 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 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 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 現(xiàn)役,且符合上述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 “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含高職) 、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 (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高職) 應 (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 生) ??忌鷪竺麜r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
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 2023 年接收具有推免資格 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五、報名辦法
( 一) 推免生報名
經本科畢業(yè)學校 (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 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 生 (包括“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 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 (時間以我校研究生院通 知為準) 登錄“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 (https://yz.ecupl.edu.cn /#/homeIndex) 進行推免生預報名。所有推免生還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 (時間以教 育部通知為準) 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 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 (http://yz.chsi.com.cn/tm) 填報志愿,經我校審核通過 后,發(fā)送網上復試通知,按照要求參加復試。凡通過復試,被我校錄取的推免
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考。推免生接收辦法參見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方
網站 (http://yjsy.ecupl.edu.cn) 相關信息。
(二) 統(tǒng)考生報名
碩士研究生招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網上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 行??忌仨氃谝?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2 年 10 月 5 日—25 日,每天 9:00-22:00。網上預報 名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忌谝?guī)定時間 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網址:http://yz.chsi.com.cn) ,按報 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選擇就讀 學校所在省 (市) 報考點,其他考生 (含公共管理等專業(yè)學位考生) 選擇工作 或戶口所在地省 (市) 報考點。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 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 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勵情況,特別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 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考試過 程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 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 (學籍) 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 (學籍) 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 (學籍) 校驗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學 歷 (學籍) 核驗。
考生在報名時應全面、客觀填寫個人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 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 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 (含初試和 復試) 和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到考點指定地 點現(xiàn)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 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發(fā) 布。
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 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 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同等學力者提供相關材料) 、網上 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在上海 (華東政法大學考點) 參加入學考試的非上海市應屆本科考生需提 供本人上海市戶口簿,非本市戶籍考生還需提供本人 2022 年連續(xù)六個月的上 海市社保記錄,具體要求詳見考點公告。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 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 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 自行承擔。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3.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應當在考前 10 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 息網 (網址:http://yz.chsi.com.cn) 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 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4.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考試
( 一) 初試
1.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初試和 復試) 。
2 .考試時間為 2022 年 12 月 24—25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
3.考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4.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 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 (英語 ( 一) 或俄語或日語) 、數學的考 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tǒng)一命題,其余的業(yè)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 (學 校提供考試范圍或知識點) ,除統(tǒng)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國語種由學校自行命 題。
5.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中除公共管理、會計碩士專業(yè) 學位外 (初試科目為外國語 (英語 (二) ) 、管理類綜合能力) ,其他專業(yè)學 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其中 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 (英語 ( 一) 或英語 (二) 或俄語或日語) 、數學使用 全國統(tǒng)考試卷,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 (法學或非法學) 、法律碩士綜合 (法學或 非法學) ,管理類綜合能力、經濟類綜合能力等業(yè)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教育考 試院承辦,其余業(yè)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
各專業(yè)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 3 小 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 100 分,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各 150 分 (管理類 聯(lián)考綜合能力滿分 200 分) 。
(二) 復試
1.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 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 復試。
2.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 (培養(yǎng)單位) 復試實施細則一般在 3 月中 旬公布,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學術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 等。
若復試采用網絡遠程面試,考生將采用隨機抽取試題的方式進行。復試期 間,考生應仔細閱讀、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和考生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 在學校招生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公共管理碩士、 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以同等學力資格 (以報名時為準) 報考的考生 (除法律碩士 (非法學)、 公共管理碩士外) ,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 為筆試,具體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 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 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 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其中報考人文社 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 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七、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參加復試的考
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fā)出的當年錄 取工作通知的規(guī)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 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格檢查
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后于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 體檢不合格的再依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
九、培養(yǎng)費
( 一) 學術型專業(yè)
法學、應用經濟學、公共管理、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學和社會學等學科培 養(yǎng)費為 0.8 萬/年;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等學科培養(yǎng)費為 0.7 萬/年。
(二) 專業(yè)學位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中,法律 (非法學) 培養(yǎng)費為1.8萬/年;法律 (法學) 培養(yǎng) 費為2.25萬/年;翻譯培養(yǎng)費為2.6萬元/年;新聞與傳播培養(yǎng)費為3萬元/年;社 會工作培養(yǎng)費為1.5萬元/年;金融培養(yǎng)費為5.4萬元/年;會計培養(yǎng)費為6.9萬元/ 年。
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中,法律 (法學) 、法律 (非法學) 培養(yǎng)費均為2.5萬元/ 年 (具體以備案結果為準) ;公共管理培養(yǎng)費為3.3萬元/年。
十、錄取
( 一) 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 (含初試和復 試) 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以及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 取名單。
(二)錄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 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移;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需單位、學校和考生三方簽署定向培 養(yǎng)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
(三)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 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在讀期間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國家助學金和 學業(yè)獎學金。畢業(yè)時,學校根據其修業(yè)年限、學業(yè)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 發(fā)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yè)證書;其學業(yè)水平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學位標準, 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資助體系
( 一) 學校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 金等制度;同時,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 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yè) (非全日制研究生 及定向就業(yè)研究生不適用) 。
(二) 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 0.6 萬/年。
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評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為 2 萬/
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覆蓋面為 100%,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 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 10%、20%和 70%,學術型研究生學 業(yè)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 1.2 萬/年、0.8 萬/年、0.2 萬/年;專業(yè)學位研究 生學業(yè)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 0.6 萬/年、0.4 萬/年、0.1 萬/年。學校同時 為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設立專業(yè)實踐獎學金。
學校設立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其專業(yè)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 復試總成績排序依次確定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等級。獎助標準按照學業(yè)獎學金的標 準確定。
十二、就業(yè)
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后均回原定向單位就業(yè)。
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時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 去向,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yè)派遣手續(xù)。
十三、其他
( 一) 所有全日制專業(yè)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額約占學校 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45%,推免生獎助標準參照本簡章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歡迎 全國重點大學的優(yōu)秀推免生申請我校。
(二)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考生,且錄取時必須簽訂 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請考生報考時注意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
(三) 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采用分散授課方式,利用雙休日授課,授課地點 擬安排在長寧校區(qū),如有調整按學校公布通知為準;公共管理采用雙休日與集 中授課相結合方式,授課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
(四)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設置多個研究方向。在法律 (法學) 碩士中,擬 開設智能法實務、衛(wèi)生健康法律實務、法律與金融、刑事法律實務、國際法與 涉外法治、涉外金融法律實務、涉外法治、律師實務、民商法實務 (卓越法治 人才 (高端應用與研究型) 培養(yǎng)實驗班研究生階段) 等研究方向;在法律 (非 法學) 碩士中,擬開設民商法實務、政務法治、涉外法治 (國別法、比較法) 、 衛(wèi)生健康法律實務、經濟法律實務、商事法律實務、社會法與環(huán)境法實務、國
際經貿法律實務、犯罪調查與刑事合規(guī)、刑事法律實務、網絡與信息法、司法 鑒定實務、知識產權法律實務、國際金融與法律實務、法治文化等多個研究方 向,考生錄取后經雙向選擇至各相關學院培養(yǎng),另外學校也將根據國家、社會 對法碩需求,開設新的研究方向。目前學校有法律學院、刑事法學院、經濟法 學院、國際法學院、國際金融法律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律師學院、涉外法治 學院(籌) 等學院開展法律碩士培養(yǎng)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網上報名時不用選報, 最終各學院培養(yǎng)方向以錄取后考生選擇和學院公布為準。
法律碩士 (法學) 涉外律師方向、國際仲裁方向在學校國際法學院招收和 培養(yǎng),涉外律師方向學制為 3 年,國際仲裁方向學制為 3 年,考生直接填報, 涉外律師方向招生計劃暫定 20 名,國際仲裁方向招生計劃暫定 20 名。最終招 生計劃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五) 學校于暑假舉辦優(yōu)秀大學生夏令營活動,開展優(yōu)秀營員選拔考核工 作,并給予優(yōu)秀營員相應報考激勵政策,有關信息可瀏覽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 院網站 (網址:https://yjsy.ecupl.edu.cn/) 。
(六) 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現(xiàn)已更名為“政府管理學院” ,2024 年研 招報名時啟用。2023 年報考該學院時仍選擇“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考取上述學院碩士研究生,符合條件的可參加與英國利茲大學的雙碩士項
目,具體可關注學院相關網站 https://zzgg.ecupl.edu.cn/5024/list.htm。
(七) 學校試行碩博連讀長學制培養(yǎng)方式,有關碩博連讀選拔辦法請關注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上相關信息。
(八) 學校設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qū),根據實際情況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就讀校區(qū)進行統(tǒng)籌安排。
(九) 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嚴禁學校任何部門和人員(包 括在校生、擬錄取考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十) 如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學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 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網上發(fā)布的相關招生信息。
(十一) 監(jiān)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監(jiān)督,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專用監(jiān) 督電話:021--57090496。
(十二)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萬航渡路 1575 號 17 號樓 102 室
聯(lián)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42
咨詢電話:021-62071885
咨詢郵箱:hzyjszs@ecupl.edu.cn
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客觀、準確填寫報考或申請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報考、申請、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申請、錄取資格。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考試(考核)、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若考生與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考試、錄取、報到、注冊、就讀等一系列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采取申請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關專業(yè),具體招生流程詳見學院近期將發(fā)布的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
(三)采取碩博連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關專業(yè),具體招生流程詳見《華東政法大學2022年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學校2022年不指定招收攻讀博士研究生參考書目,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
(五)若國家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將及時予以公告。
(六)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和各招生學院官網,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官網公布的信息為準。為方便考生了解研究生招生信息,建議訂閱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華東政法研招”。
(七)監(jiān)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全程監(jiān)督,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專用監(jiān)督電話:021--57090496。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萬航渡路1575號17號樓102室
聯(lián)系部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詢電話:021-62071885
網址:https://yjsy.ecupl.edu.cn/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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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chuàng)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擁有從學士、碩士到 博士的完整培養(yǎng)體系,已培養(yǎng)各類人才 10 余萬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 才培養(yǎng)基地和上海市屬重點高等政法大學,2018 年被遴選為上海市高水平地 方高校,2021 年入選國家級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 珠” 。華東政法大學現(xiàn)已發(fā)展為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 文學、工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學?,F(xiàn)有長寧、松江兩個校 區(qū), 占地面積 75 萬余平方米,設有 22 個學院 (部) ,180 余個科研機構,擁 有法學、公共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學位授予權,應用經濟學、 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碩士 學位授予權,建有 16 個博士學位二級授權學科、52 個碩士學位二級授權學科、 30 個本科專業(yè),以及法學博士后流動站;有 1 個國家級重點學科、5 個省 (部) 級重點學科、2 個上海市一流學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學科各 1 個。在教育部學 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 2012 年學科評估中,法學一級學科位列全國五強; 2016 年學科評估中,法學獲評 A 級,政治學獲評 B 級;2018 年公布的全國首 次專業(yè)學位水平評估結果中,法律碩士專業(yè)獲評 A 檔。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 以法學為核心,經濟學、管理學共同發(fā)展,學術型學位和專業(yè)學位協(xié)調共進的 “一體兩翼”格局。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 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 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方式
2023 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約 1780 名左右 (含推薦免試生) 。最終招生總
人數以上級主管部門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的推免生人數以最 后推免生系統(tǒng)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所有學術型碩士學位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學制 3 年。法律 (非法學) 及 法律 (法學) 碩士專業(yè)學位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非全日制兩種,公共管理專 業(yè)學位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其他專業(yè)學位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在全日制專業(yè) 學位中,法律 (非法學) 學制 3 年,法律 (法學) 涉外律師方向、國際仲裁方 向學制為 3 年,翻譯學制為 2.5 年,其他專業(yè)學位學制均為 2 年。非全日制專 業(yè)學位學制均為 3 年。
三、招生專業(yè)
學術型碩士學位有 4 大學科門類 44 個學科專業(yè)、專業(yè)碩士學位有 8 個專 業(yè)類別對外招生。所有全日制專業(yè)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2023 年我校新增兩 個自主設置專業(yè) 0301Z7 教育法學、0301Z9 黨內法規(guī),新增四個交叉學科專業(yè) 0301J2 衛(wèi)生健康法學、0301J3 紀檢與監(jiān)察法學、0301J4 傳播法學、0301J5 法 治文化,共新增 6 個二級學科專業(yè)招生。具體詳見《華東政法大學 2023 年招 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四、報考條件
( 一)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 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 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必須于入學報到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 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 (境) 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 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滿兩年 (2021年 9 月 1 日以前畢業(yè)) 者;B、國家承認 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25 分 以上) ;B、修過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yè)本科課程,并提供該專業(yè)本科八門課 程合格成績單 (由本科院校教務處蓋章證明) 。
(4) 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 (非法學) 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 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 ( 一) 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 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 0301]的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 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不得報考) 。
(三)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 (法學) 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 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 ( 一) 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 (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 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 0301]的畢業(yè)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 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可以報考) ,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 (法 學) 專業(yè)學位。
(四) 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 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 ( 一) 款中第 1、2、3 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 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 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 現(xiàn)役,且符合上述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 “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含高職) 、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 (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高職) 應 (往) 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 生) ??忌鷪竺麜r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
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 2023 年接收具有推免資格 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五、報名辦法
( 一) 推免生報名
經本科畢業(yè)學校 (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 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 生 (包括“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 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 (時間以我校研究生院通 知為準) 登錄“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 (https://yz.ecupl.edu.cn /#/homeIndex) 進行推免生預報名。所有推免生還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 (時間以教 育部通知為準) 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 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 (http://yz.chsi.com.cn/tm) 填報志愿,經我校審核通過 后,發(fā)送網上復試通知,按照要求參加復試。凡通過復試,被我校錄取的推免
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考。推免生接收辦法參見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方
網站 (http://yjsy.ecupl.edu.cn) 相關信息。
(二) 統(tǒng)考生報名
碩士研究生招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網上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 行??忌仨氃谝?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2 年 10 月 5 日—25 日,每天 9:00-22:00。網上預報 名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忌谝?guī)定時間 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網址:http://yz.chsi.com.cn) ,按報 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選擇就讀 學校所在省 (市) 報考點,其他考生 (含公共管理等專業(yè)學位考生) 選擇工作 或戶口所在地省 (市) 報考點。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 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 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勵情況,特別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 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考試過 程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 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 (學籍) 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 (學籍) 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 (學籍) 校驗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學 歷 (學籍) 核驗。
考生在報名時應全面、客觀填寫個人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 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 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 (含初試和 復試) 和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到考點指定地 點現(xiàn)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 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發(fā) 布。
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 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 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同等學力者提供相關材料) 、網上 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在上海 (華東政法大學考點) 參加入學考試的非上海市應屆本科考生需提 供本人上海市戶口簿,非本市戶籍考生還需提供本人 2022 年連續(xù)六個月的上 海市社保記錄,具體要求詳見考點公告。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 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 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 自行承擔。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3.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應當在考前 10 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 息網 (網址:http://yz.chsi.com.cn) 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 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4.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考試
( 一) 初試
1.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初試和 復試) 。
2 .考試時間為 2022 年 12 月 24—25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
3.考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4.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 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 (英語 ( 一) 或俄語或日語) 、數學的考 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tǒng)一命題,其余的業(yè)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 (學 校提供考試范圍或知識點) ,除統(tǒng)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國語種由學校自行命 題。
5.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中除公共管理、會計碩士專業(yè) 學位外 (初試科目為外國語 (英語 (二) ) 、管理類綜合能力) ,其他專業(yè)學 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其中 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 (英語 ( 一) 或英語 (二) 或俄語或日語) 、數學使用 全國統(tǒng)考試卷,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 (法學或非法學) 、法律碩士綜合 (法學或 非法學) ,管理類綜合能力、經濟類綜合能力等業(yè)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教育考 試院承辦,其余業(yè)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
各專業(yè)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 3 小 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 100 分,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各 150 分 (管理類 聯(lián)考綜合能力滿分 200 分) 。
(二) 復試
1.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 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 復試。
2.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 (培養(yǎng)單位) 復試實施細則一般在 3 月中 旬公布,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學術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 等。
若復試采用網絡遠程面試,考生將采用隨機抽取試題的方式進行。復試期 間,考生應仔細閱讀、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和考生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 在學校招生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公共管理碩士、 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以同等學力資格 (以報名時為準) 報考的考生 (除法律碩士 (非法學)、 公共管理碩士外) ,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 為筆試,具體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 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 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 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其中報考人文社 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 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七、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參加復試的考
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fā)出的當年錄 取工作通知的規(guī)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 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格檢查
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后于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 體檢不合格的再依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
九、培養(yǎng)費
( 一) 學術型專業(yè)
法學、應用經濟學、公共管理、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學和社會學等學科培 養(yǎng)費為 0.8 萬/年;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等學科培養(yǎng)費為 0.7 萬/年。
(二) 專業(yè)學位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中,法律 (非法學) 培養(yǎng)費為1.8萬/年;法律 (法學) 培養(yǎng) 費為2.25萬/年;翻譯培養(yǎng)費為2.6萬元/年;新聞與傳播培養(yǎng)費為3萬元/年;社 會工作培養(yǎng)費為1.5萬元/年;金融培養(yǎng)費為5.4萬元/年;會計培養(yǎng)費為6.9萬元/ 年。
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中,法律 (法學) 、法律 (非法學) 培養(yǎng)費均為2.5萬元/ 年 (具體以備案結果為準) ;公共管理培養(yǎng)費為3.3萬元/年。
十、錄取
( 一) 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 (含初試和復 試) 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以及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 取名單。
(二)錄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 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移;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需單位、學校和考生三方簽署定向培 養(yǎng)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
(三)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 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在讀期間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國家助學金和 學業(yè)獎學金。畢業(yè)時,學校根據其修業(yè)年限、學業(yè)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 發(fā)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yè)證書;其學業(yè)水平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學位標準, 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資助體系
( 一) 學校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 金等制度;同時,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 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yè) (非全日制研究生 及定向就業(yè)研究生不適用) 。
(二) 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 0.6 萬/年。
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評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為 2 萬/
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覆蓋面為 100%,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 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 10%、20%和 70%,學術型研究生學 業(yè)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 1.2 萬/年、0.8 萬/年、0.2 萬/年;專業(yè)學位研究 生學業(yè)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 0.6 萬/年、0.4 萬/年、0.1 萬/年。學校同時 為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設立專業(yè)實踐獎學金。
學校設立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其專業(yè)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 復試總成績排序依次確定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等級。獎助標準按照學業(yè)獎學金的標 準確定。
十二、就業(yè)
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后均回原定向單位就業(yè)。
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時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 去向,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yè)派遣手續(xù)。
十三、其他
( 一) 所有全日制專業(yè)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額約占學校 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45%,推免生獎助標準參照本簡章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歡迎 全國重點大學的優(yōu)秀推免生申請我校。
(二)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考生,且錄取時必須簽訂 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請考生報考時注意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
(三) 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采用分散授課方式,利用雙休日授課,授課地點 擬安排在長寧校區(qū),如有調整按學校公布通知為準;公共管理采用雙休日與集 中授課相結合方式,授課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
(四)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設置多個研究方向。在法律 (法學) 碩士中,擬 開設智能法實務、衛(wèi)生健康法律實務、法律與金融、刑事法律實務、國際法與 涉外法治、涉外金融法律實務、涉外法治、律師實務、民商法實務 (卓越法治 人才 (高端應用與研究型) 培養(yǎng)實驗班研究生階段) 等研究方向;在法律 (非 法學) 碩士中,擬開設民商法實務、政務法治、涉外法治 (國別法、比較法) 、 衛(wèi)生健康法律實務、經濟法律實務、商事法律實務、社會法與環(huán)境法實務、國
際經貿法律實務、犯罪調查與刑事合規(guī)、刑事法律實務、網絡與信息法、司法 鑒定實務、知識產權法律實務、國際金融與法律實務、法治文化等多個研究方 向,考生錄取后經雙向選擇至各相關學院培養(yǎng),另外學校也將根據國家、社會 對法碩需求,開設新的研究方向。目前學校有法律學院、刑事法學院、經濟法 學院、國際法學院、國際金融法律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律師學院、涉外法治 學院(籌) 等學院開展法律碩士培養(yǎng)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網上報名時不用選報, 最終各學院培養(yǎng)方向以錄取后考生選擇和學院公布為準。
法律碩士 (法學) 涉外律師方向、國際仲裁方向在學校國際法學院招收和 培養(yǎng),涉外律師方向學制為 3 年,國際仲裁方向學制為 3 年,考生直接填報, 涉外律師方向招生計劃暫定 20 名,國際仲裁方向招生計劃暫定 20 名。最終招 生計劃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五) 學校于暑假舉辦優(yōu)秀大學生夏令營活動,開展優(yōu)秀營員選拔考核工 作,并給予優(yōu)秀營員相應報考激勵政策,有關信息可瀏覽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 院網站 (網址:https://yjsy.ecupl.edu.cn/) 。
(六) 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現(xiàn)已更名為“政府管理學院” ,2024 年研 招報名時啟用。2023 年報考該學院時仍選擇“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考取上述學院碩士研究生,符合條件的可參加與英國利茲大學的雙碩士項
目,具體可關注學院相關網站 https://zzgg.ecupl.edu.cn/5024/list.htm。
(七) 學校試行碩博連讀長學制培養(yǎng)方式,有關碩博連讀選拔辦法請關注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上相關信息。
(八) 學校設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qū),根據實際情況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就讀校區(qū)進行統(tǒng)籌安排。
(九) 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嚴禁學校任何部門和人員(包 括在校生、擬錄取考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十) 如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學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 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網上發(fā)布的相關招生信息。
(十一) 監(jiān)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監(jiān)督,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專用監(jiān) 督電話:021--57090496。
(十二)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萬航渡路 1575 號 17 號樓 102 室
聯(lián)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42
咨詢電話:021-62071885
咨詢郵箱:hzyjszs@ecupl.edu.cn
華東政法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注意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客觀、準確填寫報考或申請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報考、申請、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申請、錄取資格。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考試(考核)、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若考生與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考試、錄取、報到、注冊、就讀等一系列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采取申請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關專業(yè),具體招生流程詳見學院近期將發(fā)布的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
(三)采取碩博連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關專業(yè),具體招生流程詳見《華東政法大學2022年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學校2022年不指定招收攻讀博士研究生參考書目,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
(五)若國家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將及時予以公告。
(六)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和各招生學院官網,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官網公布的信息為準。為方便考生了解研究生招生信息,建議訂閱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華東政法研招”。
(七)監(jiān)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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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萬航渡路1575號17號樓102室
聯(lián)系部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詢電話:021-6207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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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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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加入的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兼職:
中外政治制度專業(yè):葉* *刑法學專業(yè):張* *刑法學專業(yè):胡* *刑法學專業(yè):何* *刑法學專業(yè):張* *工商管理專業(yè):畢* *政治學理論專業(yè):魯* *政治學理論專業(yè):李* *新聞與傳播(專碩)專業(yè):王* *新聞與傳播(專碩)專業(yè):徐* *民商法學專業(yè):王*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朱*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龐*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于*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于*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x*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洪*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申*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羅*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王* *更多研究生學姐學長,請加學姐微信二維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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